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赓续中华文脉,传承红色基因,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中华儿女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研究阐释

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构建中国文化基因的理念体系。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成果、中华文化典籍等全媒体传播,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展陈教育水平。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总体研究和专题研究,加大革命史料和文物调查征集研究力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系统梳理阐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扶持民族民间文化整理研究。挖掘、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树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全面加强考古工作,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统筹指导各类文物资源普查和名录公布,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和展示宣传。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加大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力度。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文化遗产廊道,推介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健全非遗调查记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加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强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强化融入生产生活,创新开展主题传播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四)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整合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沿线等重要文化资源,强化文物和非遗真实完整保护传承,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主体功能区,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重点基础工程,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

十二、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统筹推进对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增强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促进民心相通,构建人文共同体。

(一)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活动,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面向不同国家和区域,搭建开放包容的文明对话平台,促进文明互学互鉴、共同发展。深化政府和民间对外交流。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旅游交流,实施“美丽中国”旅游全球推广计划,建设一批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培育一批入境旅游品牌和国际旅游精品产品。

(二)提升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

突出思想内核和文化内涵,提高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在文化贸易中的份额。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稳步提高境外文化领域投资合作规模和质量,推动文化技术标准、装备制造走出去,创新对外合作方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鼓励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促进艺术品展示交易、内容加工创作等领域进出口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区域性国际市场。